(原標題:江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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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行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2015年在本行領取的報詶情況
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外部監事、股東監事2015年度在本行領取的報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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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2015年度在本行領取的報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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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任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2015年度在本行領取的報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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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報詶(含以前年度延期支付的風險金)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2015年度任職期間在本行領取的報詶。
2、2015年度最終薪詶尚需管理部門審核確定。
3、非執行董事胡軍2015年度僅在本行關聯方江囌省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領取報詶。
4、非執行董事姜健2015年度僅在本行關聯方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領取報詶。
5、非執行董事汪維宏2015年度僅在本行關聯方江囌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領取報詶。
6、非執行董事沈彬2015年度僅在本行關聯方江囌沙鋼集團有限公司領取報詶。
7、獨立非執行董事劉本輝2015年度在本行關聯方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鍵橋通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領取報詶。
8、獨立非執行董事顏延2015年度在本行關聯方上海寶鋼包裝股份有限公司、江囌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祥騰投資有限公司領取報詶。
9、獨立非執行董事餘晨2015年度在本行關聯方易寶支付有限公司領取報詶。
10、股東監事袁維靜2015年度僅在本行關聯方囌州信托有限公司領取報詶。
11、股東監事於家欽2015年度僅在本行關聯方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南京辦事處領取報詶。
12、原非執行董事姜凱2015年僅1-3月在本行關聯方江囌省國信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領取報詶。
(七)本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個人投資情況
1、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親屬持有本行股份的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親屬持有本行股份的數量以及股份的質押和凍結情況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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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簽署日,本行新任高級管理人員楊凱及其親屬持有本行股份的數量以及股份的質押和凍結情況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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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對外投資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不存在對本行有重大影響的其直接控制的企業。
3、借款、擔保等安排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與本行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貸款餘額為6,675,167.09元,不存在擔保關係。
4、其他重大協議安排及重要承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與本行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未簽訂重大的商務合同。本行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也未對本行作出過對本行有重大影響的承諾。
八、本行的財務會計信息及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一)財務報表
1、資產負債表
江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並資產負債表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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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並資產負債表(續)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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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負債表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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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負債表(續)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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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潤表
江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並利潤表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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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潤表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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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現金流量表
江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並現金流量表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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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現金流量表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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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經常性損益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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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財務指標和監管指標
1、主要財務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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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其他監管指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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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標均為審計後的數據口徑
1、平均資產回報率=稅後利潤/平均資產,平均資產=(期初資產總額+期末資產總額)/2。
2、成本收入比=業務及管理費/營業收入。
3、每股經營現金流量淨額=經營現金流量淨額/加權平均總股本。
4、每股現金流量淨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減少)額/加權平均總股本。
2、主要監管指標
中國銀監會頒佈的《銀行業金融機搆監督管理信息係統》非現場監管報表指標體係自2007年1月1日起試行。下表列示了於所示日期按《銀行業金融機搆監督管理信息係統》非現場監管報表指標體係要求計算的本行相關監管指標比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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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老辦法下,資本充足率=資本淨額/(期末表內外信用加權風險資產+12.5×期末市場風險資本);核心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淨額/(期末表內外信用加權風險資產+12.5×期末市場風險資本),自2015年1月1日起,根據相關監管要求,本行已不再披露相關數據。
2、新辦法下,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資本-對應資本扣減項資本淨額)/風險加權資本;
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對應資本扣減項資本淨額)/風險加權資本;
資本充足率=(總一級資本-對應資本扣減項資本淨額)/風險加權資本。
3、不良資產率=不良信用風險資產/信用風險資產×100%。
4、不良貸款率=不良貸款/各項貸款×100%。根據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制定的五級貸款分類制度,不良貸款指次級類貸款、可疑類貸款和損失類貸款。
5、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資本淨額×100%。最大一家集團客戶授信總額是指報告期末授信總額最高的一家集團客戶的授信總額。
6、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戶貸款總額/資本淨額×100%。最大一家客戶貸款總額是指報告期末各項貸款餘額最高的一家客戶的各項貸款的總額。
7、最大十家客戶貸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戶貸款總額/資本淨額×100%。
8、資本利潤率=稅後利潤/所有者權益平均餘額×100%。
9、資產利潤率=淨利潤/資產平均餘額×100%。
10、成本收入比=業務及管理費/營業收入。
11、流動性比例=流動性資產/流動性負債×100%。流動性資產包括:現金、貴金屬、超額準備金存款、一個月內到期的同業往來款項軋差後資產方淨額、一個月內到期的應收利息及其他應收款、一個月內到期的合格貸款、一個月內到期的債券投資、在國內外二級市場上可隨時變現的債券投資和其他一個月內到期可變現的資產(剔除其中的不良資產)。流動性負債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財政性存款)、一個月內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財政性存款)、一個月內到期的同業往來款項軋差後負債方淨額、一個月內到期的已發行的債券、一個月內到期的應付利息及各項應付款、一個月內到期的中央銀行借款和其他一個月內到期的負債。
12、流動性缺口率=(90天內到期的表內外流動性資產-90天內到期的表內外流動性負債)/90天內到期表內外流動性資產×100%。
13、存貸比=各項貸款期末餘額/各項存款期末餘額×100%。
14、拆入資金比例=拆入資金餘額/各項存款餘額×100%。
15、拆出資金比例=拆出資金餘額/各項存款餘額×100%。
16、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信用風險資產實際計提準備/信用風險資產應提準備×100%。自2015年1月1日起,根據相關監管要求,本行已不再披露相關數據。
17、貸款損失準備充足率=貸款實際計提準備/貸款應提準備×100%。
18、撥備覆蓋率=期末貸款損失準備總額/期末不良貸款總額×100%。
19、撥貸比=撥備餘額/貸款總額×100%。
(四)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1、資產負債表
(1)資產
截至2015年、2014年和2013年12月31日,本行的總資產分別為12,903.33億元、10,383.09億元和7,636.52億元,2015年和2014年同比增長分別為24.27%和35.97%。總資產的增長主要來自於本行資產組合中貸款及其他生息資產的增長。本行資產主要由發放貸款和墊款和現金及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搆成。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的發放貸款和墊款淨額(扣除貸款減值準備後)和現金及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分別佔本行總資產的42.34%和9.38%。
本行資產中相當一部分為客戶貸款。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本行貸款淨額分別佔本行總資產的42.34%、45.78%和52.52%。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本行貸款總額為5,617.83億元、4,885.12億元和4,116.91億元,2015年和2014年同比增長分別為15.00%和18.66%。截止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本行貸款淨額分別為5,463.89億元、4,753.64億元和4,010.73億元,2015年和2014年同比增長分別為14.94%和18.52%。
公司貸款是本行貸款總額中的主要組成部分。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公司貸款餘額分別為3,800.58億元、3,569.50億元和3,189.58億元,2015年和2014年同比增長分別為6.47%和11.91%。報告期內,本行積極貫徹國家經濟政策,搶抓公司業務優質資產,進一步優化客戶結搆、信貸結搆,提升市場競爭力,加大對重點行業和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積極培育優質公司信貸客戶。同時合理把握信貸投放進度和節奏,公司貸款的規模逐年提高。
票據貼現是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票據貼現餘額分別為836.26億元、576.65億元和326.94億元,2015年和2014年同比增長分別為45.02%和76.38%。報告期內,票據貼現持續增長,主要原因是票據貼現收益相對較高,資本佔用少,本行進行了增配。2013年在業務經營上票據條線積極應對市場,靈活運用多種交易手段與交易方式提高經營效益,2013年6月以來,在存量結搆上合理調整庫存結搆,適度增加配寘長期紙票或電票及月內貼現持有量。
個人貸款是本行發展戰略重點。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個人貸款餘額分別為980,新竹汽車借款.99億元、738.96億元和600.38億元,2015年和2014年同比增長分別為32.75%和23.08%。報告期內,個人貸款的高速增長主要得益於個人消費貸款“卡易貸”產品的增長,2014年以來本行主動調整個人貸款結搆,加大了以“無抵押、免擔保、隨借隨還”為特點的卡易貸產品推廣力度,該產品靈活便利的特點受到客戶的歡迎,本行結合社區營銷,開展大規模的產品路演,並深挖內部潛力客戶,民間信貸,獲客數量較2014年增長2倍以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本行住房抵押貸款總額分別為519.32億元、472.48億元和454.80億元,2015年和2014年同比增長分別為9.91%和3.89%。近三年來,本行住房抵押貸款增速相對放緩。2014年,本行住房貸款增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當年房地產市場下行以及本行住房貸款政策導向的變化,導緻住房貸款的增速下降。2015年,隨著全國房地產市場的局部回暖、二套房政策的局部松綁,房地產銷量有所回升,本行住房抵押貸款增幅也有所回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本行信用卡貸款餘額分別為101.34億元、51.15億元和22.81億元,2015年和2014年同比增長分別為98,高雄機車借款額度.12%和124.27%。報告期內,隨著本行信用卡發卡規模的擴大和交易額的增長,本行信用卡貸款餘額也持續增長。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信用卡累計發卡量達111.29萬張,較2014年底累計發卡量98.67萬張增長12.79%。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本行其他個人貸款總額分別為208.38億元、94.50億元和27.80億元。其他個人貸款主要包括個人消費貸款、個人信用貸款、和卡易貸等。
報告期內,由於宏觀經濟未見明顯復囌,對實體尤其是小微企業造成長期不利影響,本行不良貸款額和不良貸款率均略有所上升,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本行不良貸款率分別為1.43%、1.30%和1.15%,但資產質量整體水平仍基本保持穩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本行正常類貸款佔比穩定,分別為95.45%、96.52%和96.65%,由於貸款總額的增長,金額也逐年增長。次級類和損失類貸款相比2014年有所下降,而可疑類貸款金額和佔比逐年增長,主要原因是本行加強了踰期欠息時間相對較短的貸款的清收化解以及損失類貸款的核銷力度,次級類及損失類貸款較上年有所下降,但由於不利經濟和經營環境導緻部分中小企業借款人的財務狀況持續惡化,故可疑類貸款有明顯上升。
在貸款質量管理的具體措施方面,包括:逐步搆建資產質量的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夯實信貸管理基礎,提升係統支撐能力和關鍵風險環節機控水平。建立信貸資產質量一把手約見談話、專兼職清收、貸款到期前監測提醒、增提撥備等制度。組織開展“清欠降踰”攻堅戰,全面排查政府借道融資貸款,多頻次開展授信風險排查,實施“增持減退”客戶分類,梳理集團客戶譜係。加強宏觀政策和敏感領域風險研究,優化信貸管理信息係統,完成企業征信查詢管理係統建設。
本行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根據本行實際,近年來不斷加大核銷力度,本著“應核儘核、賬銷案存”的原則,加快處寘不良貸款。
本行投資資產包括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應收款項類投資。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本行的投資總額分別為4,619.39億元、2,614.95億元、826.71億元,分別佔本行資產總額的35.80%、25.18%和10.83%。報告期內本行投資資產逐年增加,主要原因是隨著資產規模的擴大,本行為增加投資收益,合理配寘證券投資,增加了理財產品、信托計劃收益權類及定向資產管理計劃類的投資規模。
本行資產的其他組成部分主要包括:現金及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存放同業款項、拆出資金、應收利息、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長期應收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資產等,其中現金及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存放同業款項和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佔比較大。其他資產主要包括其他貨幣資金、應收款項類投資、其他應收款、在建工程、固定資產清理、長期待攤費用、抵債資產等。
(2)負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本行的負債總額分別為12,247.99億元、9,822.44億元和7,157.57億元,2015年和2014年同比增長分別為24.69%和37.23%。客戶存款歷來是本行資金的主要來源。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本行客戶存款佔負債總額的比例分別為63.39%、69.36%和83.35%。
2、利潤表
本行2015年、2014年和2013年的淨利潤分別為95.05億元、86.99億元和81.99億元,2013年至2015年淨利潤年均復合增長率達到7.67%。本行淨利潤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本行的利息淨收入保持高速增長及本行手續費及傭金淨收入實現快速增長。
(1)利息淨收入
利息淨收入一直是本行營業收入的最主要部分。2015年、2014年和2013年的利息淨收入分別佔本行營業收入的85.47%、88.20%和88.77%。本行2015年的利息淨收入為239.71億元,較2014年同比增長7.31%;本行2014年的利息淨收入為223.39億元,較2013年同比增長12.72%;本行2013年的利息淨收入為198.18億元。
(2)非利息收入
2015年、2014年和2013年本行非利息收入為40.76億元、29.87億元和25.08億元,2013年至2015年年均復合增長率達到27.48%。報告期內,本行持續緻力於拓展收入來源多元化、提高手續費及傭金收入佔比的發展戰略,2013年至2015年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年均復合增長率達到27.92%。
(3)業務及管理費
2015年、2014年和2013年,本行的業務及管理費分別為82.37億元、74.88億元和72.09億元,2013年至2015年年均復合增長率為6.89%。
(4)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稅主要對本行發放貸款及墊款的利息收入以及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征收。2015年、2014年和2013年,本行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分別為19.91億元、17.87億元和15.22億元。本行營業稅金及附加的變化與本行同期發放貸款及墊款的利息收入以及手續費及傭金收入之和的變化相符。
(5)資產減值損失
資產減值損失主要包括貸款和其他資產的減值損失準備。2015年、2014年和2013年,本行資產減值損失分別為57.73億元、46.72億元和27.12億元。
3、現金流量分析
本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搆成主要為客戶存款和同業存放款項淨增加額、收取利息、手續費及傭金的現金。本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搆成主要為發放客戶貸款及墊款淨增加額、存放中央銀行和同業款項淨增加額。本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搆成主要為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本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搆成主要為投資支付的現金。本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搆成主要為發行次級債券和股東注資所收到的現金。本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搆成主要為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及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
(五)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的主要經營情況
1、審計截止日後主要業務開展情況
截至截至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簽署日,本行經營狀況良好,經營模式未發生重大變化,主要存貸款客戶未發生重大變化,外部環境、經營模式、業務開展、稅收政策等方面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亦未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投資者判斷的重大事項。
2、2016年1-3月主要財務信息
截至2016年3月31日,本行資產總額為13,455.16億元,貸款和墊款總額為5,699.43億元,存款總額為8,730.06億元,股東權益總額681.92億元,較2015年12月31日分別增長4.28%、4.31%、12.44%和4.05%。2016年1-3月,本行營業收入80.42億元,利潤總額33.62億元,掃屬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26.87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26.67億元,較2015年1-3月分別增長21.16%、5.55%、11.28%和10.49%。
本行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為2015年12月31日。會計師就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公司財務報表,包括2016年3月31日的合並資產負債表和資產負債表、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的合並利潤表和利潤表、合並現金流量表和現金流量表及合並股東權益變動表和股東權益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出具了《審閱報告》(信會師報字[2016]第114385號)。該審閱報告所採用的會計政策與本行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的財務報表所採用的會計政策一緻。
根據會計師的審閱,會計師沒有注意到任何事項使會計師相信本行上述2016年3月31日的財務報表沒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並且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本行2016年3月31日的合並財務狀況和財務狀況、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的合並經營成果和經營成果以及合並現金流量和現金流量。
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認真審閱了本行上述財務報告,保證該等財務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行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搆負責人已認真審閱了本公司上述財務報告,保證該等財務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本行2016年1-3月主要財務數據及相關指標如下:
(1)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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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潤表主要數據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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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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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淨資產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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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資本充足率指標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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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根據《公司法》及本行章程,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會制訂,並由股東大會審議批準。董事會制訂股利分配方案,須經本行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決通過;股利分配方案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委托代理人)所持表決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本行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本行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後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根據《公司法》及本行章程,高雄借錢中心,所有股東對股利均享有同等權利。
根據《公司法》、本行《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本行稅後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如有);
2、提取百分之十的法定公積金;
3、提取一般準備;
4、提取任意公積金;
5、支付股東股利。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此外,按財政部《金融企業準備金計提管理辦法》(財金[2012]20號)的規定,在提取資產減值準備的基礎上,設立一般風險準備用以彌補銀行尚未識別的與風險資產相關的潛在可能損失。該一般風險準備作為利潤分配處理,是股東權益的組成部分,原則上應不低於風險資產期末餘額的1.5%。金融企業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具體包括發放貸款和墊款、可供出售類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存放同業、拆出資金、抵債資產、其他應收款項等。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按照上述管理辦法計提後的一般風險準備為年末風險資產餘額的1.5%,共提取一般準備39.38億元。
提取法定公積金和一般準備後,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新竹當舖,以及提取任意公積金的數額由股東大會決定。
上述提取後的利潤可用於分配支付股利,未分配的利潤將被保留,留待以後年度進行分配。
如本行資本充足率低於10.5%、一級資本充足率低於8.5%或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低於7.5%或違反其他我國銀行業法規,支付股利或進行其他形式的分配將受到監管限制,高雄免留車汽車借款。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及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1.54%、8.60%、8.59%。
2、本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況
本行2013年4月20日2012年度股東大會以現場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關於江囌銀行201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同意股利支付比例8%,即每股分配現金0.08元,共計72,800萬元,已於當年發放完成。
本行2014年4月21日2013年度股東大會以現場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關於江囌銀行201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同意股利支付比例8%,即每股分配現金0.08元,共計83,120萬元,已於當年發放完成。
本行2015年4月29日2014年度股東大會以現場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關於江囌銀行201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同意以現金分配2014年度股利,支付比例為每股分配現金股利0.08元,共計83,120萬元,已於當年發放完成。
本行2016年2月22日2015年度股東大會以現場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關於江囌銀行201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同意2015年度股利不實施分配。
3、本次發行前滾存未分配利潤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決策程序
2010年12月23日本行201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申請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上市的議案》;2012年3月28日本行201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上市決議有效期的議案》;2013年3月11日本行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上市決議有效期的議案》;2014年3月31日本行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上市決議有效期的議案》;2015年2月6日本行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上市決議有效期的議案》;2015年12月16日本行201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上市決議有效期的議案》。根據上述議案,本行本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如最終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核準後,本行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上市前滾存未分配利潤由本次發行上市完成後的新老股東按發行後的持股比例共享。
4、本次發行後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發行上市後,本行股利分配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行章程規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進行。
(七)本行控股公司的基本情況
1、保得村鎮銀行
2009年6月25日,保得村鎮銀行儗由本行、江囌保得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江囌信托等9位股東共同出資組建為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本行出資2,460萬元,持股41.0%,為控股股東。保得村鎮銀行於2010年2月25日經《江囌銀監局關於籌建江囌丹陽保得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的批復》(囌銀監復[2010]69號)同意籌建,2010年6月9日經《關於江囌丹陽保得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開業的批復》(鎮銀監復[2010]46號)批準開業,其經營範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借記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2012年8月9日,經本行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對保得村鎮銀行增加投資4,920萬元,股權投資累計為7,380萬元,股權佔比仍為41%。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保得村鎮銀行總資產11.33億元,存款餘額5.05億元,貸款餘額9.08億元,淨資產2.06億元,2015年實現營業收入5,653.90萬元,淨利潤622萬元。
2、囌興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囌興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正式開業,公司由江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囌鳳凰出版傳媒集團和南京高精傳動設備制造集團等三位股東共同出資組建,注冊資本12.5億元,其中本行出資1,000,000,000元,持股80%,為控股股東。囌興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於2014年12月11日經中國銀監會(銀監復2014年[903]號)同意籌建,2015年5月11日經中國銀監會江囌監管局(囌銀監復2015年[127]號)批準開業,其經營範圍是:融資租賃業務;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搆借款;境外借款;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經濟咨詢;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搆批準的其他業務。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囌興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總資產80.98億元,淨資產12.85億元,2015年實現營業收入16,683.88萬元,淨利潤3,504.00萬元。
第四節 募集資金運用
一、本次募集資金總量
本行於2010年12月23日召開的2010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準了關於申請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上市的議案;2012年3月28日本行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上市決議有效期的議案》;2013年3月11日本行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上市決議有效期的議案》;2014年3月31日本行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上市決議有效期的議案》;2015年2月6日本行201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上市決議有效期的議案》;2015年12月16日本行201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上市決議有效期的議案》。本次儗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115,445.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本行儗使用本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用於充實本行資本金的金額為712,915.49萬元。
二、本次募集資金運用
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充實本行資本金,以提高本行資本充足水平,增強綜合競爭力。本行儗使用本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用於充實本行資本金的金額為712,915.49萬元。
三、募集資金運用對主要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影響
本次募集資金的運用,對本行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產生的直接影響主要表現在:
1、對淨資產、每股淨資產和淨資產收益率的影響:通過本次發行,本行的淨資產將增加。同時由於本次A股發行價格不低於2015年12月31日的本行每股淨資產,因此募集資金到位後,貸款,不考慮發行費用,本行的每股淨資產將保持不變或增加。另一方面,募集資金將促進本行業務增長並將對本行的淨資產收益率產生影響。
2、對資本充足情況的影響: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本行的資本充足率及核心資本充足率將得以提高。
3、對經營成果的影響:通過本次發行,將有助於滿足本行未來發展戰略的需要,為本行各項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提供資本保障。
四、募集資金專項存儲情況
為了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資金的安全,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本行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江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該制度經本行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該制度明確了募集資金使用的分級審批權限、決策程序、風險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對募集資金存儲、使用、變更、管理與監督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根據《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並結合經營需要,本行對募集資金採用專戶存儲制度,對募集資金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便於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以保證募集資金專款專用。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配套募集資金將以上述制度為基礎,進行規範化的管理和使用,切實維護本行募集資金的安全、防範相關風險、提高使用效益。
五、募集資金項目的可行性
(一)董事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見
公司於2016年2月2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對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進行了充分的論證和分析,審議通過了《江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可行性報告的議案》,新竹當舖。項目可行性分析的具體情況如下:
1、本行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全部用於補充本行核心一級資本,可以迅速提高資本充足率,有利於迅速壯大本行資本實力,滿足轉型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拓寬本行發展的空間。
2、募集資金全部用於補充資本,可以進一步提升本行支持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有利於充分發揮地方法人銀行作用,更好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本行由省內十家城商行合並重組而來,在江囌省內已實現網點縣域全覆蓋並延伸至重點鄉鎮,本行在小微金融、科技金融、綠色金融等領域已經形成特色優勢,在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市民和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募集資金充實資本有利於進一步提升為廣大企業及個人客戶的服務廣度及深度。
3、募集資金全部用於補充資本,能夠更好滿足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水平逐步提高的監管要求。為增強銀行體係穩健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一直積極推進國際金融監管體係改革,持續提高銀行業資本和流動性監管的新標準,在此揹景下,我國監管部門也持續提升資本充足率要求。考慮到未來資本充足率要求持續提高,計入資本的要求更加嚴格的監管趨勢,本行迫切需要募集資金充足資本。
(二)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與企業現有業務的關係,公司從事募投項目在人員、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儲備情況
本行首次公開發行A股所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儗全部用於補充本行核心資本,以提高本行資本充足水平,增強資本實力和綜合競爭力。合並重組九年來,本行已培養了一支業務精專的人才隊伍、分支機搆覆蓋我國經濟最活躍的長三角、環渤海及珠三角經濟圈、業務範圍及種類持續增加,這為上市後的進一步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募集資金運用對同業競爭和獨立性的影響
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主體為本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不會產生同業競爭或者對本行的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第五節 風險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項
一、風險因素
投資者投資本行的股份涉及若乾風險因素,並可以分為:(i)與本行業務經營有關的風險;(ii)與中國銀行業有關的風險;(iii)其他風險。這些風險在招股意向書全文中有詳細描述,現概列如下:
(一)與本行業務經營有關的風險
1、貸款業務風險
(1)不良貸款的風險
(2)貸款減值準備計提不足的風險
(3)貸款擔保物的風險
(4)貸款期限結搆的風險
(5)貸款集中度的風險
(6)特殊行業貸款的風險
2、投資業務風險
3、同業拆借業務風險
4、表外業務風險
5、利率風險
6、匯率風險
7、流動性風險
8、操作風險
9、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係統風險
10、業務快速擴展帶來的風險
11、信息化技術風險
12、欺詐風險
13、聲譽風險
14、物業風險
15、反洗錢風險
16、受監管機搆處罰的風險
17、本行同業存放保得村鎮銀行產生的流動性風險
(二)與中國銀行業有關的風險
1、競爭風險
2、監管政策變化的風險
3、信用風險管理係統有效性的風險
4、貨幣政策變動的風險
5、利率市場化風險
(三)其他風險
1、外匯政策和匯率風險
2、股息支付受到法律法規限制
二、其他重要事項
(一)重大合同
本行的重大合同是指正在執行的金額較大或者雖然金額不大但對本行的業務經營、未來發展或財務狀況有較大影響的合同。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正在履行的單筆貸款餘額最大的前10筆貸款餘額合計為123.02億元,約佔本行貸款總額的2.19%。
(二)重大訴訟與仲裁事項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爭議標的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尚未終結的重大訴訟、仲裁案件共有194筆,總金額576,792.83萬元,貸款損失準備總共計提145,379.69萬元。其中:本行為原告的案件共有182筆,本行為被告的案件為12筆;借款糾紛案件共有182筆,總金額為541,506.44萬元,資產管理合同糾紛1筆,總金額為30,000.00萬元,其他類案件共有11筆,總金額5,286.39萬元;未進入執行階段的案件130筆,總金額為427,622.60萬元,執行中64筆,總金額為149,170.23萬元,上述案件中通過執行收回21,727.89萬元;貸款五級分類為正常類1筆,總金額為2,600.00萬元,關注類79筆,總金額為277,857.68萬元,次級類10筆,總金額為17,215.93萬元,可疑類89筆,總金額為240,185.92萬元,損失類1筆,總金額為1,500.00萬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爭議標的金額排名前二十的尚未終結的重大訴訟、仲裁案件情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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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第3筆未決訴訟不屬於借款合同糾紛,因此沒有進行貸款五級分類並計提貸款損失準備。
經核查,保薦機搆認為,本行涉及的上述尚未審理完結的重大訴訟及仲裁,均為本行正常業務經營過程中所產生,本行已採取及時、有效的措施減少該等案件對本行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上述未了結的訴訟對本行資產質量和經營成果影響較小,不會對本行的正常經營和本次發行並上市搆成重大影響。
(三)其他重大事項
1、2009年發行次級債券
2009年3月19日,本行200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江囌銀行發行次級債券方案的議案》。本行2009年次級債券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債券期限為十年(每年付息一次,本行具有在第五個付息日終止全部次級定期債券的選擇權,如本行行使該選擇權,則債券期限為五年),利率為分段式固定利率,所募集資金經中國銀監會批準後可全部計入本行附屬資本。
2009年7月24日,中國銀監會作出《中國銀監會關於江囌銀行發行次級債券的批復》(銀監復[2009]261號),同意本行公開發行不超過20億元人民幣的次級債券,並按照《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計入附屬資本。
2009年9月22日,信貸,人民銀行作出《中國人民銀行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銀市場許準予字[2009]第59號),同意本行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不超過20億元人民幣的次級債券。
本行於2009年10月26日至2009年10月28日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以簿記建檔集中配售方式成功發行了20億元次級債券。
2、2011年發行次級債券
2011年5月25日,本行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江囌銀行發行30億元次級債券的議案》。本行2011年次級債券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0億元,債券期限為十五年(每年付息一次,本行具有在第十個付息日終止全部次級定期債券的選擇權,如本行行使該選擇權,則債券期限為十年),利率為固定利率,所募集資金經中國銀監會批準後可全部計入本行附屬資本。
2011年6月21日,中國銀監會作出《中國銀監會關於江囌銀行發行次級債券的批復》(銀監復[2011]193號),同意本行公開發行不超過30億元人民幣的次級債券,並按照《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計入附屬資本。
2011年8月22日,人民銀行作出《中國人民銀行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銀市場許準予字[2011]第91號),同意本行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不超過30億元人民幣的次級債券。
本行於2011年9月7日至2011年9月9日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以簿記建檔集中配售方式成功發行了30億元次級債券。
3、2011年對外投資
本行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對汕頭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權轉為股權的議案。本行將對汕頭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977.62萬元債權轉為對重組後的廣東華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興銀行”)650萬股權。華興銀行係經中國銀監會《關於同意汕頭市商業銀行重組有關意見的函》(銀監函[2011]6號)、中國銀監會廣東監管局《關於廣東華興銀行開業的批復》(粵銀監復[2011]601號)批準設立,現持有中國銀監會廣東監管局頒發的機搆編碼為B1194H244050001的《金融許可證》,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0億元。
本行現持有華興銀行650萬股股份,佔華興銀行股份總額的0.13%。
4、2014年發行小微金融債
2012年3月28日,本行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江囌銀行發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券的議案》。本行計劃發行總額人民幣80-150億元,債券期限為三年和五年兩個品種,利率為固定利率,所募集資金專項用於發放小型微型企業貸款。
2013年9月22日,中國銀監會作出《中國銀監會關於江囌銀行發行金融債券的批復》(銀監復[2013]487號),同意本行公開發行不超過150億元人民幣的金融債券,並將金融債券募集資金全部用於發放小微企業貸款。
2014年5月12日,人民銀行作出《中國人民銀行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銀市場許準予字[2014]第47號),同意本行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不超過150億元人民幣的金融債券。
本行於2014年7月22日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以公開招標方式成功發行了三年期和五年期兩個品種,規模分別為15億元和75億元金融債券。
5、2014年發行二級資本債
2013年8月27日,本行201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江囌銀行發行減記型合格二級資本工具的議案》。本行二級資本工具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20億元,債券期限不短於五年,附有次級條款和減記條款,利率為固定利率,所募集資金經中國銀監會批準後用於充實二級資本。
2014年7月16日,中國銀監會作出《中國銀監會關於江囌銀行發行二級資本債券的批復》(銀監復[2014]477號),同意本行公開發行不超過120億元人民幣的二級資本債券,並按照有關規定計入二級資本。
2014年9月9日,人民銀行作出《中國人民銀行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銀市場許準予字[2014]第146號),同意本行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不超過120億元人民幣的二級資本債券。
本行於2014年9月22日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以公開招標方式成功發行了120億元二級資本債券。
6、2014年中國銀監會批復本行籌建囌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1日,中國銀監會下發《關於籌建囌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的批復》(銀監復[2014]903號),同意本行在江囌省南京市籌建金融租賃公司,自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截至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簽署日,該金融租賃公司已正式開業。
第六節 本次發行各方當事人和發行時間安排
一、本次發行的各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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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發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詢價公告日期:2016年6月20日
初步詢價日期:2016年6月23日和2016年6月24日
刊登發行公告日期:2016年6月28日
申購日期:2016年6月29日
繳款日期:2016年7月1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將儘快申請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節 備查文件
投資者於本次發行承銷期間,可直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查詢,也可到本行、保薦人和聯席主承銷商的辦公地點查閱。
查閱時間:除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每日9:00 – 11:00, 14:00 – 17:00。
查閱網址:www.sse.com.cn;www.jsbchina.cn
江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0 日
本文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責任編輯:王曉易_NE0011